先概念還是先技術(如何執行)?
Posted on May 12, 2010 by ethan
日本第二大的手機電信業者KDDI最新Smartphone的活動網站, 網站的內容從Twitter抓取資料, 進入網站之後user可以輸入一個關鍵字, 接著就會有一堆小人像在遊行一樣慢慢走出來, 最前面會有一個掌牌的隊長小人, 牌子上面的字就是user剛剛鍵入的關鍵字, 後面跟著的每一個小人都代表著一個Twitter用戶, 條件是那些用戶的Twitter訊息裡曾經出現過你剛剛輸入的關鍵字, 或如果你有Twitter帳號, 鍵入自己的帳號, 那麼跟在後面的那些小人就會變成在你在Twitter上的好友(在Twitter世界裡叫做follower), well, 在這個活動網站裡就真的是照字面說的follower追隨者, 網站很可愛, 一直播著振奮人心的熱鬧音樂, 每個小人也都會有不同的動作.
Smartphone結合Twitter呈現, 這兩者看起來有什麼關連? 我想很多人已經想到了, Smartphone可以上網, 可以上網就能在Smartphone上使用Twitter, Smartphone可以到處帶著走, 這樣一來是否就像這個網站想表達的一樣, 每個人都能帶著Twitter到處走, 把自己的朋友(Follower)跟自己關心的議題帶著到處趴趴走...很簡單的概念, 但呈現的方式很好玩, 會想試著輸入不同的關鍵字, 然後看看後面跟來的是哪些人.
之前有機會跟一位廣告前輩談話的時候, 他點出一個觀念我覺得很值得思考, 大部份的廣告都是跟著一個基本的邏輯發想, Objective > Consumer insight > Communication Concept > Idea > Media > Production(Technology), 但那位前輩點出了一個在現在這種市場環境中的另一種邏輯, 也就是從本來在最末端的Production(Technology)開始往回推, 本篇第二段寫的那個概念, 是我自己猜測的, 看起來很合理吧? Smartphone > Mobility > Twitter = 朋友帶著走, 但就我所知KDDI純粹是因為日本Twitter的使用者變多了, 所以才想到要結合Twitter玩一個活動, 在現今的行銷市場, 很多時候我們會看到一種新科技或玩法, 例如最近大家很常討論的Augment Reality(擴充實境)等等, 在發想的時候不必受限於一定要先擠出概念或idea, 或覺得如果先想到用什麼玩法就失去了廣告的精神什麼的, 重點是消費者是否接收到你要傳達的訊息, 對他們來說先想到概念還是先決定用某種玩法一點都不重要, 個人覺得從哪一邊開始發想是非常有彈性的, 但有一點我必須提出的是, 先想到技術或玩法的發想方式, 並非表示不須搞清楚Consumer insight, Objective, 還有跟產品的關聯度, 記得台灣網路行銷有一陣子是一窩風的"Flash Game", 那個時候不管什麼活動或客戶都一定要來個沒有意義的Flash Game, 導致Flash Game後來被很多行銷人唾棄, 大家先是一窩蜂的Flash Game, 然後再為了不想同流合污的一窩風不要Flash Game(這怎麼讓我想到葡式蛋塔...), 先想到玩法或用什麼技術, 並不代表一股腦的使用最新流行的技術就夠了, 而還是要往回推, 去搞清楚目的, insight跟產品, 讓想到的技術跟想要傳遞給消費者的訊息扣緊, 技術才能發揮最大的功效, 真心希望短時間內不要看到一股腦的擴充實境...
擴充實境的兩個例子 Esquire Magazine / GE Smart Gr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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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3)



很有感觸, 曾經被客戶點明"不要為了AR而AR"
Smart Grid是GE, 你筆誤了.
謝謝來自對岸的讀者Bass的指正...我自己寫的文章竟然都忘了...最近做過的案子要不要分享一下~我需要更多的source :-)
記得台灣網路行銷有一陣子是一窩風的"Flash Game", 那個時候不管什麼活動或客戶都一定要來個沒有意義的Flash Game, 導致Flash Game後來被很多行銷人唾棄, 大家先是一窩蜂的Flash Game, 然後再為了不想同流合污的一窩風不要Flash Game(這怎麼讓我想到葡式蛋塔...)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